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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.3.06

旅台隨筆2006(3)--三歲定八十

 
 


從美濃往台南的路上,我留意到小凡凡一直抱著一個有小雨傘圖案的小手袋不肯放。那是成年女性才用的小手袋款式呢。跟她媽媽聊起,才知道那本來是秋燕姐的親姊住家廠房的樣辦,本來是送給她們媽媽(即小凡凡的外婆)的,豈料小凡凡在外婆家看到了後,一直嚷著要啊要啊要啊。
 
哪個外婆不寵孫女?自然由她拿去了。
 
我說笑的問一句:「小包包送給 Auntie Irene 好不好?」
 
換來一個狠狠的搖頭、凌厲的怒睥、猛力的「NG!!!!!!!!!!」,和藐咀。
 
很兇。
 
以一個在台灣小城鎮裡的小康之家長大的三歲多(未夠四歲)小孩來說,如此反應,確令我在心裡嘩了一聲。
 
「搞不好,長大後會跟你要LV。」我跟秋燕姐說。
 
我是認真的。
 
而小凡凡對我的敵意,只在秋燕姐將我在Marks n’Spenser買給小凡凡的粉紅色碎花小裙子時,才稍為放下。小凡凡竟然懂得自己將小裙子拼放在身上,然後一直坐得乖乖的底頭一直看著花裙子再沒大動作。秋燕姐告訴我,小凡凡喜歡粉紅色,但她這個當母親的卻可從來沒有教過她拼衣服上身試看的。
 
晚上,與秋燕姐一家在小館子吃飯。功夫麵、蘿蔔糕、燒賣(扮得不像香港燒賣)、炸豆腐、烏龍豆干、菊花普洱,小碟小碟的放滿一桌子。小凡凡就坐在我的對面,小包包放了在桌面。
 
先聲明,我起初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明知故犯的,只不過是向來都喜歡跟小朋友玩。這一次,我只是將手移在小包包的後面,然後用指尖拈著它向左邊跳動地移動。小孩子坐在對面,supposed to be會看到包包自己在走路,然後就算明知道是大人在搞怪但也會笑的。
 
豈料,我的愚昧再一次換來一個狠狠的搖頭、凌厲的怒睥、猛力的「NG!!!!!!!!!!」,和,藐咀。
 
小的以後不敢,以後不敢了。
 
當晚,我跟小凡凡和秋燕姐一起睡,我和秋燕姐竟都一起聽到小凡凡發開口夢,半哭半嚷「我的包包我的包包我的包包!!」就三句,過後又睡好了。
 
小凡凡不藐咀乖乖定定的時候其實還蠻可愛精靈的,但我跟這位小妹妹該沒甚麼緣份吧,也就無謂勉強了。
 
當然,害到小孩子發惡夢的我,再也不會碰她的寶貝包包了。